文章摘要: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本省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近日,江西省委、省政府制定《江西省委、省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江西省委、省政府领导干部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江西省委、省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省委书记承担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本省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近日,江西省委、省政府制定《江西省委、省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江西省委、省政府领导干部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江西省委、省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省委书记承担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等六方面内容;省委副书记、省长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及时召开会议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等六方面内容。同时,细化明确了省委常委会其他成员、省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省政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调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

《江西省委、省政府领导干部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结合2022年度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等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常委会其他成员、省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省政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着力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城镇燃气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巡查等重点工作,明确要求省委常委会其他成员、省政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推动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六个江西”、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