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近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出台乡镇(街道)“六有”、行政村(社区)“三有”建设细化标准。 出台细化标准旨在深入贯彻《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赣办发〔2021〕20号)和《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江西省减灾委办公室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基层应急...

近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出台乡镇(街道)“六有”、行政村(社区)“三有”建设细化标准。

出台细化标准旨在深入贯彻《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赣办发〔2021〕20号)和《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江西省减灾委办公室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安办字〔2022〕21号)精神,指导各地按照文要求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六有”、行政村(社区)“三有”建设。

乡镇(街道)“六有”标准。有机构,乡镇(街道)整合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森林防灭火、灾情管理、自然灾害救助、综合减灾等资源力量及相关应急管理职能,明确一个机构承担应急管理相关工作;乡镇(街道)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实行规范化管理,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不少于2名应急管理人员,落实基本办公设施、工作经费等,做到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上墙;落实应急备用金制度,按相关标准保障必要的应急救援救助经费支出;乡镇(街道)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保持与县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好日常工作要求;同时,督促指导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有效开展应急管理业务。有机制,乡镇(街道)建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负责人,相关工作部门人员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推进应急指挥中心和指挥系统建设,实现统一监测预警、统一信息发布上报、统一抢险救援组织、统一应急指挥;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和转移避险制度,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机制,做实“党建+应急管理”,确保预警信息有效传导到村到户到人,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建立灾害信息报送和灾情信息统一发布机制;建立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救灾救助、恢复重建等制度;建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机制,积极履行应急管理执法职责。有预案,乡镇(街道)根据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编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工作手册;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专项应急预案和工作手册;根据预案演练和实施情况,每年至少修订完善1次各类应急预案,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指导行政村(社区)编制综合性“多案合一”的应急手册。按人均不少于1㎡的标准因地制宜明确应急避难场所。有队伍,乡镇(街道)推进“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辖区内可调动的应急队伍力量为基础,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处置或参与处置辖区内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督促指导行政村(社区)根据实际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实行统筹训练、统一调度,提升基层群防群治能力;辖区内生产、经营、存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等单位建有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规模小的,有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整合现有山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水库巡查员、护林员、灾情信息员、安全生产管理员等网格资源,与综治、消防网格员融合,实行“多员合一”,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积极引导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领域社会组织参与辖区防灾减灾救灾活动。有物资,乡镇(街道)根据本地主要灾种和应急救援任务需要,设置总面积不少于30m²的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库(站点),储备安全生产救援器材、防汛抗旱器材、森林防灭火及消防器材、生活类救灾物资等应急装备与物资,配备相对固定运兵车1辆;加强应急物资装备的日常管理,建立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和储备清单,明确各类应急物资装备的最低储备标准,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储备品种和数量,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建立应急物资社会储备机制,与辖区内或邻近超市、企业等合作开展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结合《江西省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引导本乡镇(街道)的家庭储备一定应急物资。有培训演练,围绕灾害预警、灾情报送、救灾救助、隐患排查、转移避险等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对灾害信息员和应急管理网格员的业务培训;乡镇(街道)每年至少组织1次对辖区内应急救援队伍的集中训练;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教育以及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村(社区)针对辖区内突出灾害风险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行政村(社区)“三有”。有场地设施,设立应急服务站(点),协助做好属地应急管理工作,明确开展应急服务的工作区域;按人均不少于0.5㎡的标准因地制宜明确应急避难场所。在应急避难场所、关键路口等醒目位置,设置安全应急标志或指示牌,张贴应急疏散路径示意图;在重大风险隐患点设置风险隐患告示牌;制定并落实风险隐患防控责任清单、避险转移责任清单、灾后救助责任清单。有物资装备,村(社区)设置总面积不少于20m²的应急物资储备点,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工具以及基本生活物资,并建立台帐,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和更新;按照“九个一”(一件雨衣、一件救生衣、一双雨靴、一把强光手电、一根救援绳、一个警报器、一个大喇叭、一本应急通讯录、一套灾情登记本)标准,为村级应急管理员配备基本工作用具;建立应急物资社会储备机制,积极与邻近超市、企业等合作开展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有工作制度,明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为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将应急管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出租房主等的管理,督促其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应急值守、灾害风险定期排查、灾情报送、救助管理、人员转移避险、应急处置等制度;建立“党建+应急管理”系统应用机制,切实把预报预警、转移避险、救灾救助、宣传教育等工作融入基层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