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为进一步深化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推进“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全面加强法治消防建设,目前,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已推动5个州、市制定出台消防救援队伍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办法,8个州市共16名消防监督干部完成公职律师的登记注册,履行公职律师职责,全部支队机关和130个执法大队聘...

为进一步深化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推进“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全面加强法治消防建设,目前,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已推动5个州、市制定出台消防救援队伍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办法,8个州市共16名消防监督干部完成公职律师的登记注册,履行公职律师职责,全部支队机关和130个执法大队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有效提高了消防救援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为推动工作开展,总队下发《云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各支队提高政治站位,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各地实际,综合考虑机构设置、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统筹推进各执法单位设立公职律师,全面鼓励、支持公职律师履行相关职责,充分发挥熟悉业务和内部规定、实务经验丰富的优势,为法治建设提供内部坚实力量。昆明、曲靖、普洱、大理、德宏5个支队先后出台消防救援队伍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办法,明确对公职律师的管理部门与职责、任职条件与程序、职责权利与义务、管理与激励等进行规范,特别是明确其主要履行维护合法权益从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审查合同和其它法律文书、开展法律宣传及法制教育、参与纠纷调解、仲裁或诉讼等职责,确保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规范推进。

总队结合云南省各地公职律师注册登记情况,创新应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对于暂时无法设立公职律师的执法单位,要求按照相关规定,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配齐配强法律团队。目前,昆明、昭通、曲靖、普洱、大理、德宏、怒江、迪庆8个州市共登记注册16名公职律师,所有支队机关和130个执法大队则通过依托政府聘请、自行聘请等方式建立法律顾问团队,持续完善基层法律团队建设。经过全省上下一致努力,全省初步建立了横向推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纵向延伸州(市)、县(区)两级法律顾问的工作模式,形成了以积极推行建立公职律师队伍为主,聘请专业律师法律顾问团队托底的专业法制保障机制。

下一步,总队将继续探索和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模式,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吸纳优秀人才壮大法制队伍建设,督促各地结合实际组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开展业务培训及工作交流,为依法行政和化解重大法律风险提供有力支持。

(王丽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