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近日,青岛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全市贯彻落实。《若干措施》突出体现了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分级管控、强化监管执法等六大特点。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把握该市安全生产规律...

近日,青岛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全市贯彻落实。《若干措施》突出体现了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分级管控、强化监管执法等六大特点。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把握该市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梳理汇总以往管用举措和近年来针对新情况采取的有效措施,同时针对新形势、新问题提出“解题新思路”,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性举措。

强化责任落实 安全生产“4+N”跟踪问效

为压实各级责任,青岛市组织编制了涵盖36个部门、171个行业领域的《青岛市市级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2022版)》,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定位,理顺部门职责分工,界定明晰部门职责边界,构建权责一致、边界清晰、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强化对安全生产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强化专业委员会责任,发挥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专业优势,新成立了海上交通安全和危险化学品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数量增加到21个。

进一步规范专业委员会运行机制,实行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风险分析、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联合检查、每季度提报1次工作情况的“4个1”工作模式,市安委办及时调度总结,变“单打独斗”为“集群作战”,形成协同联动、齐抓共管格局。

新增制度化内容,建立“1报告、1审计、1档案”制度,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和由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党委(党组)成员和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专题“述安全”。按规定将安全生产有关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畴。分类建立市直企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每2年对各区(市)、行业监管部门开展一轮“全覆盖”巡查。各镇(街道)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公益课堂,讲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事故教训等,不断提升基层干部安全生产意识和工作能力水平;每季度最后1周作为安全生产活动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实行安全生产“4+N”跟踪问效。4是指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安委办组成联合督查组,N是指对不同的区市和部门,通过常态化“4+N”督导检查,对区市和行业部门安全生产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强化风险管控 解决“城围化工”风险完善

新上高危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制度,由项目立项部门和所属区(市)负责组织项目评估。各级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对年度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进行全生命周期安全有效管控。

新建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按规定进入化工园区。对涉及高危险工艺和易燃易爆、高温高压化工企业,通过财政政策引导扶持,迁入化工园区。对迁入省级园区实施改造升级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奖补;对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实施就地改造达标或关闭退出,解决“城围化工”风险。

开展重大安全风险评估,各区(市)、行业监管部门每2年组织开展1次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重大风险管控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评估结果要向市安委办报备。

打造“感知中枢”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风险监测预警、研判评估、应急处置、闭环管理等全过程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和指挥处置一体化信息系统,实现“一网统管、一屏联动”,提升重大危险源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推行高危行业“三化”改造。推行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三化”改造,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奖补,在当年安责险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10%。

强化监管执法重拳“打非治违”,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只督促不处罚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建立事故警示和复盘评估制度,向60天内连续发生2起一般事故或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2个月同比上升等的区(市)、行业监管部门发出警示告知书,警示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对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1次安全生产警示谈话。鼓励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设立事故警示阵地,鼓励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设立事故警示阵地,通过专门警示教室、展板、电视、现场体验等多种形式,还原或播放鲜活的事故案例,增强企业管理人员杜绝“三违”指挥、企业员工自觉遵守工作规程的意识,并逐步进行推广。

健全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联动查处和“行刑衔接”长效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信息共享、线索通报、会商研判、协作调查、案件移送、案情通报等工作,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基础保障 常备不少于3个月的各类物资

加大执法用车、执法装备、执法经费等投入。严格落实区(市)安全生产问责专项资金上缴规定,统筹用于全市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深化“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执行安全生产“晨会”制度,加强事故灾难快速响应处置和常态化应急演练,建立“实物储备+生产力储备+社会单元储备”“三位一体”的应急物资多元化储备模式,常备不少于3个月用度的各类实物物资。将应急救援力量纳入统一指挥体系,逐步实现共训共练共战。

强化考核问效 科学组织差异化考核

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综合考虑工作体量、风险强度等因素,科学组织差异化考核。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连续发生事故且社会影响重大的单位,依法依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严格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绩效管理,严肃生产安全事故问责,采取安全生产、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四位一体”方式推进事故调查处理,健全完善事故调查协同移交、事故调查处理审查备案、事故责任追究情况通报等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有关规定。

每年开展1次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情况专项评估核查。

强化社会共治 调动多方力量抓实具体措施

在市级媒体开设《应急时刻》专题栏目,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普及应急常识、安全知识,曝光违法行为。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营造“懂安全、抓安全、保安全”社会氛围。

调动企业职工、社会群众、行业专家和新闻媒体等多方力量,抓紧抓实有奖举报、公益宣传、询问视察等具体措施。推动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工作,制定安责险事故预防保障管理办法,明确安责险事故预防保障范围、保障责任、评估监管,推动保险机构深度参与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帮扶指导企业辨识和评估安全风险,排查整改问题隐患,组织全员安全培训,提供实时专业化咨询服务,当好企业安全“管家”。

(朱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