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云南省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与普洱市检察院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将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纳入重点整治范畴,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短板问题,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让小区群众得到看得见的“消防安全红利”。   因地制宜,强化举措,明确职责。针对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难题,采取“消防大队+检察院+多个职能部门”参...

云南省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与普洱市检察院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将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纳入重点整治范畴,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短板问题,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让小区群众得到看得见的“消防安全红利”。

 

因地制宜,强化举措,明确职责。针对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难题,采取“消防大队+检察院+多个职能部门”参与方式,对497个老旧小区开展调研,共享问题线索信息,分析治理漏洞及其原因,依照新《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相关行政部门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采取“共同会商、集中约谈、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的方式解决老旧小区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共同组织住建、社区以及物业等相关负责人召开“提醒式”约谈会,以案说法、讲清立案追诉标准,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厘清属地政府、各监管部门职责,督促其强化协作配合,依法履行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监督职责,强化源头治理。

 

主动作为,强化联动,讲清法规。聚焦发挥媒体舆论作用,在原有的“1+1+N”的模式上,增设了媒体跟踪曝光,建立检消“1+1+1+N”模式,即“消防监管、检察监督、媒体曝光、多个部门联动”,对220余个老旧小区开展排查,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90余份,整改问题120余处。依托“检消”协作平台,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机关向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整治隐患。对接政务服务中心,将“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可能涉及消防安全公共利益的信息数据、群众反映强烈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推送“检消”协作办公室,双方根据问题线索到场核查,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各大队和检察机关派专人向老旧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一对一” 讲解政策和“面对面”宣传,回复群众疑问、解答过渡政策,逐户打消顾虑,形成消防公益保护共识和合力。

 

跟进整改,逐项销号,成效明显。收到检察建议后,各级各部门聚焦民生所向,组建整改工作专班,按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将消防设施改造提升纳入小区“雨污分流、电、路、气”4项改造项目,确保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成果共享。以“创文”为契机,推动党委政府新增市政消火栓1212余个,为老旧小区等单位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5986余个,409个小区添置灭火器材2317余套,新规划摩托车和轿车车位565个,更换老化电气线路1.1万米,集中施划消防车道禁停标线230处,惠及居民1.25万。针对电动自行车停放或充电难题,采取业主和物业“自主筹资”方式,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智能充电桩123处。开展 “检消协作”“回头看”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的方式,调阅相关资料,实地核查,督促诉前检察建议落到实处,筑牢消防安全公益保护屏障。

 

(贺云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