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5月10日,黑龙江省安委会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气瓶检验,气体的生产、充装、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全流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 据了解,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范围涵盖全省涉及气瓶检验,气体的生产、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所有企业或单位,重点排查整治涉及气瓶安...

5月10日,黑龙江省安委会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气瓶检验,气体的生产、充装、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全流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

据了解,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范围涵盖全省涉及气瓶检验,气体的生产、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所有企业或单位,重点排查整治涉及气瓶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省安委会要求,各地要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内容一并推进,各级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列出检查企业清单台账,细化排查内容,对表对标立即开展检查,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无死角。要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相关企业有针对性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清单、台账,确保风险可控、隐患动态“清零”;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高风险作业审批和现场安全管理;要指导相关企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强化特殊人员安全意识,提升重点岗位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要严格执法,强化“四不两直”和明查暗访,实行现场检查人员和受检单位隐患“双签字”确认制度,跟踪企业落实整改;针对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公开曝光、取缔关闭;对存在隐患拒不整改或同类隐患问题反复出现的,要果断采取上限处罚、停工停产、停止供电、吊销证照等措施;同时要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安全生产高压严管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