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江苏宿迁 辖区居民自建房特别是用作生产、经营、租赁的自建房,历来是“小火亡人”事故的多发场所。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自建房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辖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遏制居民自建房火灾事故频发势头。连日来,江苏省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立足工作实际,联合住建、应急和公安...

江苏宿迁

辖区居民自建房特别是用作生产、经营、租赁的自建房,历来是“小火亡人”事故的多发场所。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自建房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辖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遏制居民自建房火灾事故频发势头。连日来,江苏省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立足工作实际,联合住建、应急和公安等行业部门,通过召开部署会、现场会等形式对6类重点情形进行培训,确保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工作人员懂隐患、会排查。

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站、网格员、社区志愿者均成立排查工作小组,积极对辖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排查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是否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电气线路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现场提出科学的指导性建议,督促相关负责人进行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及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做到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与此同时,排查人员还向社区、农村群众讲解电气火灾、家庭火灾的危害性、火场逃生方法和家庭防火常识等消防知识。截至目前,共排查发现生产经营自建房110处,发现隐患195处,督改隐患144处。

通过隐患摸排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居民经营户的安全意识,有效拓宽了消防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

(于海亮 杨志)

云南楚雄

为深入推进自建房隐患整治,有效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云南省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紧密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盯不放心区域及场所,聚焦农村火灾防控难点,多举措开展自建房火灾隐患整治。

构建联合整治“责任链”。结合全州实际,支队组织召开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综合治理动员部署会及培训会,印发《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防范“小火亡人”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按照“治顽疾、强主责、破难题”的工作思路,明确整治范围和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全面补齐自建房消防安全“防控补丁”。同时,着眼于农村消防工作体系不完善、灭火救援力量不足、消防基础力量薄弱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农村消防安全力量体系建设,着力破解农村“小火亡人”突出的问题,切实补齐消防安全治理短板。

打好综合治理“组合拳”。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主推手”作用,发动全州各乡镇网格员齐头并进,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督导检查力度,按照“检查+培训”的模式,联合公安、住建、市场监督等部门对10人以上从事生产、住宿、经营等使用性质的自建房开展检查。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自建房,坚决采取措施,一律进行搬离。实行巡查回访,定期组织“回头看”,对隐患反弹及整改不到位的自建房进行跟踪督导,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切实整改到位。

强化宣传培训“有热度”。针对自建房分布广泛、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逃生自救能力差的问题,通过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分散”“菜单+点单”等宣传方式,发动乡镇派出所、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力量上门服务,深入村(居)民家中传授消防安全知识,依托广播电视,运用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播放警示视频,推送有关自建房消防安全常识,进一步扩大消防安全宣传覆盖面。

(李嫒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