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近期,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办有关要求,系统谋划、高位部署、多维发动、注重实效,迅速掀起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热潮。 工作中,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印发《云南省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暨防范“小火...

近期,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办有关要求,系统谋划、高位部署、多维发动、注重实效,迅速掀起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热潮。

工作中,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印发《云南省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暨防范“小火亡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发布治理公告,细化县、乡、村3级和14个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制定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在聚焦6类重点整治情形的基础上,梳理起火源、人员疏散、火灾蔓延、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基础等5类突出风险,进一步细化明确检查要点、检查方法。总队组织召开全省消防监督执法例会,明确整治重点、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统一思想、严肃纪律,要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和督办落实的职能作用,推进工作落实落细。省安委会印发《关于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的通知》,将自建房列入重点整治范围,要求各地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第一时间对接省委组织部,结合当前云南省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改革(整合设岗,实行7人村“两委”分工负责制),促成将自建房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省1.4万余个行政村近10万人的7人村“两委”大培训中,指导安全生产监督员及其他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好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将消防安全纳入村“两委”日常工作、岗位培训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现自建房综合治理在村级长效常治。曲靖、西双版纳等支队引入消防培训学校,组织各县(市、区)消防志愿者、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消防网格员、志愿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共4000余人开展业务能力培训;楚雄州州委组织部发文明确乡村振兴重点县驻村人员5项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开展分批次培训。

云南省安委会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大督查工作方案》,成立8个督查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查。各州(市)及时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发动,推进工作走深走实。文山支队研发消防安全检查APP,实现自建房检查情况实时录入,隐患跟踪销号;保山市抽调8个部门人员,开展多轮次驻点督导;昆明市在自建房集中区域推广安装巡检感知探测器、电动自行车入门堵塞疏散通道报警系统等智能设备;大理支队开展自建房消防安全现场排查整治示教直播活动;丽江支队发动宣传志愿者开展自建房宣传培训“敲门行动”;迪庆州《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一级评价指标。

(魏学 李嫒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