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1月21日,广西应急管理厅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涉及保险金额为2661万元,保费全部由自治区本级和县级财政按比例承担。  此次开展的灾害民生综合保险试点项目选定在百色市、河池市先行开展,将惠及...

1月21日,广西应急管理厅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涉及保险金额为2661万元,保费全部由自治区本级和县级财政按比例承担。 

此次开展的灾害民生综合保险试点项目选定在百色市、河池市先行开展,将惠及两市常住人口以及临时来试点行政区域范围出差、旅游、务工等流动人员。在遇到洪涝、干旱、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陷、风暴潮、海啸、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溺水、居家一氧化碳中毒、爆炸、火灾特定意外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居民住房倒塌或损坏、家庭财产(电视机、冰箱、洗衣机)损毁的,可获得最高25万元的保险赔偿。

 

广西是全国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省区之一,洪涝、台风、风雹、干旱、滑坡、山体崩塌等各类自然灾害和一氧化碳中毒、火灾、触电意外事故多发频发,造成人民群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安定和谐。建立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制度,将进一步健全完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救助体系,转变传统单一的政府灾害救助模式,实现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自然灾害救助机制,提升灾害救助质量和水平,帮助受灾群众快速恢复生产生活,全力防止群众因灾返贫致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